為提高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個人賬戶資金的使用效率,湖州市近期調整擴大了職工醫保卡使用范圍,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個人賬戶結余資金可為本人及其配偶、子女或父母等家庭成員支付有關的醫療費用。
山東省濰坊市在實現了近親間使用的基礎上,擴大了資金支付范圍,不僅可用于支付在定點醫療機構就醫發生費用的個人自付部分,也可用于支付在定點零售藥店購買部分藥物、醫療用品的費用。福建省福州市甚至將個人賬戶資金的使用范圍擴大到了體檢。
與此類似,浙江省此前也出臺政策,允許使用個人醫療保險賬戶結余資金支付基本醫療保險范圍外的普通掛號、復制片費、潔齒費、圖文報告費、煎藥費等合理的臨床必需醫療服務費用;允許支付職工近親屬預防性免疫疫苗費用,如狂犬病疫苗、肺炎流感疫苗等。安徽省蕪湖市等地則直接降低了參保人員的繳費標準。
弊端顯露
我國現行的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制度延續了上世紀90年代設立時確定的“統賬結合”模式,即分為現收現付的統籌基金和積累制的個人賬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