詳細說明
雖然我國對污水處理的關注度越來越高,相關規定的制定也越來越嚴格,但是現實情況是不少城市污水處理規模不足,造成很多城市的污水無法全部處理,部分污水直排湖河致水體“二次污染”。所以諸城市污水處理設備廠家呼吁請勿超負荷運轉污水處理設備,避免污水處理廠成為污染源。
為避免污水處理設備超負荷運轉,諸城市污水處理設備廠家總結廣大專家意見,建議應從加快處理規模擴建、提升排放標準、完善監測懲處等方面采取措施,為城市地表水質“減負”。
首先,適度放寬限制,加快污水處理擴能步伐。即有必要適度放寬大中城市污水處理廠的建設負荷硬性要求,預留足夠空間和規模;完善市場化投融資模式和污水處理收費標準的價格形成機制,為城市水務工程建設擴能提供資金保障;加快城市排水深隧水道探索,提高城市污水處理峰谷調節能力。
其次,逐步提高排放標準,推進技術升級改造。基于城市水資源保護的緊迫任務,逐步提高國家污水處理排放標準迫在眉睫,應逐步將污水處理排放標準與地表水水質等級接軌;同時在污水處理廠用電收費、補貼標準等方面出臺激勵政策,激活污水處理廠技術改造升級的積極性;第三加快污水資源化利用試點,改變現有的單純無害化的污水處理工藝技術,將處理后再生水經分類、排序進行回收利用。
最后,完善檢測監督和懲處機制。諸城市污水處理設備廠家建議,應建立污水處理廠進入超標異常情況的水務、環保、城管等部門聯合檢測監督機制。信息來源于:http://www.huanbaoshebei2.com